关于开展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1浏览:474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8]33)文件要求,为掌握我校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运行情况,加快基地建设,提高基地使用率,现就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学校将于524-529日对各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督查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学院

时间

经济学院

524 900-1100

yh86银河国际

524 900-1100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5241500-1700

工商管理学院

5241500-1700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525 900-1100

会计学院

525 900-1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5251500-1700

法学院

5251500-1700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5281500-1700

文学院

5281500-1700

艺术学院

529 900-1100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由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分批次到各学院开展督查。

三、督查内容

1.共建单位基础资料完备度

1)是否有共建单位简介;

2)是否有共建单位资质证明;

3)共建协议是否规范(基地名称、日期、签名、盖章完整)。

2.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基础资料完备度

1)实践育人基地规章制度是否完整规范;

2)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是否保存完整。

3.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活动(实习、上课等)情况

1)教师开展教学的内容、教案和计划是否完整;

2)学生进行实习的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及视频材料等)是否保存完整。

4.其他成果

1)开展学生及教师培训活动的情况(次数等);

2)依托基地开展科研活动的情况(次数等)。

5.特色项目

1)实践基地特色活动或成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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