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栏目管理

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30浏览:14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在科研业绩上表现突出的优秀成果和人才,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校级“科研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2.科研能力和科研业绩突出,获得广泛认可。201571日—2016630日期间在科研课题、学术论文、著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较为显著。

3.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准则。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在广泛发动基础上,各单位教职员工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科研标兵”。

2.部门推荐。各部门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所有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原则上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非教学单位不超过1人。

3.专家评审。对申请人填报的科研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成立的“科研标兵”评选专家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价和表决,最终产生不多于10名“科研标兵”建议名单。

4.结果公示与批准。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科研标兵”最后人选。

5.表彰奖励。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对“科研标兵”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个人先进事迹将通过校报、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申报材料

1.《安徽财经大学科研“科研标兵”候选人简明情况表》1份(含电子版)。

2.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在单位)1份(含excel表格电子版)。

3.候选人在201571日—2016630日期间立项、结项的课题成果(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发表的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增刊等),出版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获得的专利(专利证书),获得的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各类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且以安徽财经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4.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原件留存备查。

请各单位于201678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晓光   电话:3177735  邮箱:ackylxg@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财经大学“科研标兵”候选人简明情况表.doc

 

                                                  

                                                             科研处

2016630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