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申报人:
根据安徽省《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5号)文件精神,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如下:
1、凡是与2015年度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同题申报的,不予推荐。
2、充分尊重学院的排序同时考虑学院与学科之间的均衡。选题结合安徽实际并符合重大选题方向的,能够调整为重大项目申报的优先。
3、鉴于目前只有1人申报重大项目,凡符合重大项目选题方面的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类别由重点转为重大。
另外说明两点:
1、对于未作要求修改为重大项目的,符合重大选题方向的,且主持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鼓励修改为重大项目。
2、一般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待审定,暂不予公示。
现将申报项目申请书校内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3月6日至3月9日 联系人:刘晓光 联系电话:3177735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