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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2浏览:204

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展,请关注“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并做好相应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doc

 

科研处

一四年六月十二

 

附:2014年安徽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方向选择应符合重大科学前沿或国家、行业产业和安徽省的重点发展规划,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2.在充分做好校内人才、学科和科研协同的基础上,已经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3.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改革,建立了有利于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运行的体制机制。

4.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团队,具备解决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为本区域发展、产业进步或学术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所聘用人员没有在其他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兼聘。

5.有效整合了相关各类创新要素,形成了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得到了协同创新体各方的实质性投入,以及产业、行业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已成为协同创新的资源汇聚区。

6.协同创新方向依托的主体学科为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处于国内领先行列,并同时建有运行良好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基地,具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的条件和实力。

(二)分类条件

1.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A类),应符合科技前沿发展的趋势,在该方向的研究具有较好基础并能够代表我国最高水平,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基础与能力。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依托的主体学科,原则上应进入ESI学科排名的前1%,并建有国家重点学科或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A类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或优秀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在国际学术界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

2.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B类),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充分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增强安徽文化国际影响力,以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需求。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在该方向上具有较强的学术积淀和明显的学科优势,依托的主体学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建有相关的教育部或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3.面向安徽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C类),应切合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规划,得到行业产业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有力支持。牵头高校以及主要参与高校,须在行业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特色和重要影响力。参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在行业内优势突出,具有较好研发基础和对重大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与承载能力,对“协同创新中心”有实质性投入。

4.面向安徽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D类),应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规划,着力解决地方发展的重大需求。牵头高校在该方向、该区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协同创新的牵头实力,且得到省市级政府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与一个以上的市级政府或省有关部门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在支撑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参与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产业影响力,形成了持续的技术创新、技术转移与创新产品的新模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与现有的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2.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在本省区域内没有进行充分有效的协同和资源及创新要素汇聚;

3.申报的协同创新中心前期学校培育组建过程中,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形成校内改革示范效应。

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个。申报学校应组织校内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2014年立项建设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8项,资助额度为200万元/年/个,建设周期为4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须填写《安徽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请申报高校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认定申报书与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912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kyc@ahedu.gov.cn,联系人:蒋正飞,联系电话:0551-62831845。

其他相关链接:http://ky.ahedu.gov.cn/show.asp?id=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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