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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5-30浏览:217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现转发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418),请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清理的各项工作。

报送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和《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的截止时间为2014929日。

  

                     科研处

        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4052311:04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近年来,我办持续对逾期未完成的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项目负责人优质高效完成课题研究。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去年项目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我办根据清理结果,对2007年以前逾期未完成项目统一作终止处理,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今年我办重点清理2008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管理单位按照我办提供的名单,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并在今年12月底前将鉴定完毕的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成果处;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须在12月底前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1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请各管理单位加强本地区(部门)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4年5月21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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