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强化对在研项目的管理,加强学风建设,现就有关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1-2013年度以来立项的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高校优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其他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
(二)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请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srmis/)参见《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相关规定,在系统内填写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并电话告知科研处审核,等待教育厅审核;同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备案。
(三)省规办划社科项目、省科技厅项目、教育部项目以及国家级项目不在此次中检范围。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由科研处汇总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以后职称评审的依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重视,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此次中检过后,本年度不再受理项目中检及变更等事项.
申请延期结项课题者,必须有充足可信的理由;申请增加项目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以该成员已发表与项目密切相关论文成果为标准(需提供:拟增加项目组成员已发表且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二)课题组成员团队分工协作情况。
(三)审核业已完成的课题研究中期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咨询书等,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
(四)逾期未能结项项目,科研处将配合项目来源部门进行项目清理,并以此作为相关单位申报各类项目数量的依据。
(五)请有关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依据上述要求,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科研处网站“下载服务”处下载)。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纸质版: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申请人手写签名,在表中“所在院系”处盖学院章)。
2.中期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附在《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后面)。
电子版: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打包并标注:XX学院、部、所中检)。
2.《XX学院(部、所)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发送至ackyc22@163.com。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1. 各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
各院(部、所)统一审核并汇总中检材料,并依据《中期检查汇总表》顺序排放纸质材料。
2. 科研处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注 意 事 项:
1.《安徽财经大学课题中期检查表》中若有人员变更,请在申请表中按以下格式填写:
原项目组成员:
现项目组成员:
2. 依据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已立项项目在中检(或年检)中提出成果形式变更者,不予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XX学院(部、所)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