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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4-04-01浏览:240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14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各类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2.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人文项目、高校省级自然项目、教育厅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3.接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通知,教育厅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实施网络结项手续。凡能达到结题要求,欲参与此次结项鉴定的在研项目主持人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hsr.edu.cn/srmis/)查看具体流程。

4.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1)出示成果原件(供科研处审核用)。

2)《结项审批书》一式一份,《结项成果》一式三份,《成果简介》一式三份并将各项目结项审批书和成果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ackyc22@163.com (《结项审批书》中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审计处办理。)

3)申请项目结项者填写《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并发至ackyc22@163.com

5. 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 415425

注意事项

1)高校省级自然项目,依据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教育厅通知》),详情请关注:http://www.ahsr.edu.cn/srmis/viewinfo.aspx?id=444。申请教育厅高校省自然项目结项的课题负责人,请依据《教育厅通知》中的附件《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要求,务必于420之前在系统内填写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并电话告知科研处审核,待教育厅审核后,方能进入结题环节。

2)国家社科项目、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项目等,随时受理结项材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今年将对2009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07-2008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10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

3)校级科研项目,请报送所在学院结项;经学院审核鉴定,同意结项后,各学院报送科研处以下结项材料:《结项审批书》一式一份,《结项成果》一式一份,《成果简介》一式一份,《科研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三份(三位专家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4)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特此通知。
联系人:巩胜霞
          电话:3175993

附件:

   1.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

   2.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3.安徽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4.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文件包.rar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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