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蚌埠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市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称市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蚌埠全面深化改革、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服务。
二、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蚌埠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研究、蚌埠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和蚌埠地方文化研究等三大类。
四、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同时,在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课题指南》中▲号标注的为重点项目选题,申报重点项目须在其范围内拟定题目。
五、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资助项目和非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项目资助奖励金额为3000-4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资助奖励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立项后首期拨付50%,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六、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七、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项目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申报。
九、申请人要按照《蚌埠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十、市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重点项目在立项后一年度内完成项目研究;一般项目: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立项后二年以内,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立项后一年以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早结项。
十一、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4月2日。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须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课题申报汇总表》(汇总表要求含:项目名称、主持人及职称、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研究类型、参加人、计划完成时间等要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ackyc2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蚌埠市社科联申请书.doc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