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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2012年度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有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2-11-01浏览:205

 关于登记2012年度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单位:
为配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有关科研成果数据上报的时间要求, 同时基于学校科研年度考核的需要,2012年度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等有关情况登记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
     1.录入的论文成果,必须发表于有CN刊号的公开出版物,或被检索的外文会议论文集;若期刊原件未到,但可以确认在2012年内发表的,可预先在系统中登记。
     2. 录入的著作成果,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著作,论文集和教材等成果不要录入。
     3.录入的获奖成果 ,必须是政府奖,协会奖等奖项不要录入 。
     4.录入的课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2012年度之前立项仍未结项的项目:请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继续填写2012年度的科研工作量以及科研经费发生情况,填写的科研工作量不要超过3个月,参与多个项目的年度科研工作总量不能超过10个月,科研经费不论有无实际发生,均应大致填写收入和支出情况,否则会导致系统不予通过,科研处将无法计量该部分工作量。
②2012年度结项的课题(包括本次已经递交结项材料的课题):请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后续填写工作,包括项目状态、项目成员、年度工作量,经费录入时,支出一栏填写课题全额。结项课题用于年度考核的,纵向课题须提供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横向课题须提供协议书(合同)原件和财务处给出的到帐经费证明,课题参与人及其排序以结项证书为准。
③2012年度立项的课题(包括横向课题),请项目主持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写课题立项信息,项目组成员(以原始申请书为准),本年度工作量,经费发生情况(科研经费以该课题的经费总量录入,包括学校再资助部分,不论有无实际发生,均应填写收入和支出情况,以便上报教育部相关数据)。
④受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时须标明。
二、学术交流
1.请将2012年度各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教师参与的各类学术会议录入系统,届时将汇编入科研年鉴。
2.请录入2012年度各单位邀请的校外专家所作的学术报告。具体包括:时间、被邀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术报告题目。
3.请录入2012年度本校教师在校内外所作学术报告。要求将学术报告计划书、执行情况表报送科研处学术交流科。
三、具体要求
1.所有的科研成果须在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用户名和密码在本位教学与科研秘书处查询。
    2. 请各学院教学与科研秘书通知和督促本单位教研人员尽快在科研系统中填写,截止日期12月31日。 
 3.填报学术报告情况时请将校内、校外学术报告分开填报。
 4.请各教研人员都要在科研系统中如实、全面的登记,这将作为2012年编制科研年鉴的依据。未在系统中登记的成果,在年度考核科研业绩时,不予计算积分。
    5.请各单位教学科研秘书把本单位本科生的成果(包括论文、获奖、课题等)统计汇总好以Excel形式(见附件)报给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刘老师。
6.在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科研成果方面请联系刘老师,电话:3175993,邮箱ackylxg@163.com;科研课题方面请联系石老师,电话:3175993,邮箱ackyc22@163.com;学术交流方面请联系钟老师,电话:3175993,邮箱ackyc123@163.com。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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